各校区、学院(中心)、处级单位:
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现将2020年暑期放假时间及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暑期放假时间
(一)学生放假时间为7月6日—8月21日。学生返校报到注册时间根据疫情情况另行通知。
(二)教职工暑假轮休时间为7月6日—8月21日,有外出计划的教职工应于暑假结束前十四天返并,逐项做好开学前准备工作。
二、暑假值班安排
(一)继续执行总值班室值班人员24小时在岗、处级干部到岗值班和校领导在岗带班制度,各二级单位做好假期值班安排,严格岗位责任制,确保联系畅通,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各单位务必于7月1日下班前将值班安排通过OA报校长办公室。
学校总值班室设在行政主楼一层103室,值班电话为:6962516。
暑假期间学校印章使用集中在每周三。时间:上午9:00—11:00。
三、暑假校内人员防控部署及离校师生防控要求
(一)值班人员、有科研任务人员、后勤安全保障人员、施工维修人员和有其他工作任务人员实行名单制管理,继续执行“两点一线”上下班模式,其余教职工原则上不得进入校园。确有需要的实行所在单位审批,人力资源处、安全保卫处备案制度。
(二)学生在离校途中务必做好个人防护,确保安全到家。
(三)校外师生要严格按照暑期居家疫情防控要求,通过“健康天天报”实行所在位置、个人及家人健康状况报告制度。减少不必要外出,原则上不前往国外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不跨省域长途旅行,如因特殊原因确需离开所在地的,要严格规范履行审批手续并按规定落实隔离观察、核酸检测等防控措施。
(四)全体师生应及时关注学校疫情防控信息,具体防控要求按照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的最新通知执行。
四、暑假校内安全管理工作要求
(一)放假前,各单位要对全体教职工和学生开展一次全方位的安全常识教育,切实增强师生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
(二)各单位要认真组织一次安全隐患排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三)学校安全保卫部门、后勤管理部门要在放假前进行一次全校性安全大检查,消除安全隐患。重点做好防火、防盗、防汛等工作,加强校园巡查,确保安全稳定。
(四)各有关单位要加强施工安全管理,科学组织,做好施工现场的各项监管工作,确保假期工程建设与维修改造按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