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1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2021年清明节放假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清明节:4月3日至5日放假调休,共3天。
请各部门认真做好值班安排,于4月1日下午下班前将假期值班表经企业微信上报校长办公室。校领导、处级干部清明节值班安排见科大办字〔2021〕6号文件。
放假期间,有关部门要继续做好疫情防控、安全保卫、后勤保障等工作。根据学校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清明假期期间,全体师生继续紧绷疫情防控责任弦,继续坚持“非必要不外出”的原则,尽量避免跨省域长途流动,如因特殊原因确需离省,还须继续严格规范履行报备手续。在出行过程中须佩戴口罩,尽量保持一米以上的人际距离,注意保持个人卫生。如出现发热呼吸道症状、腹泻等其他感染性疾病症状不要出行,不要前往人员密集场所,要及时就医。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