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科技大学2021年春季学期开学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委“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坚决守住不发生疫情蔓延扩散底线”要求,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寒假期间及开学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晋教办函〔2020〕120号)《山西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教育系统寒假和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晋教办函〔2021〕7号)《高等学校春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更新版)》等相关文件精神和学校实际,为切实做好学校2021年春季学期开学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现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机构
在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成立2021年春季学期开学专项工作机构,具体如下:
(一)领导小组及成员构成
组 长:王志连
常务副组长:刘翠荣 邓学成 靳秀荣
副组长:师东海萧芬芬王枝茂 李俊林 谢 刚
李保英王慧霖 朱立人
成 员:康永征 丁庆伟 刘向军 王学军眭红亮
李 虹张学良 贾月顺 辛申伟 李志宏
白尚旺李世红 各学院书记、院长
(二)工作组及责任分工
1.综合协调组
组 长:靳秀荣
副组长:康永征 丁庆伟
职责:主要负责统筹推进春季学期开学各项工作;协调各工作小组工作;草拟各种工作文件;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有关情况,向全校通报相关信息;安排相关值班值守和信息上报工作。
2.学生管理与稳定组
组 长:刘翠荣谢刚
副组长:刘向军彭英张学良
职责:精准掌握每名学生情况,负责春季学期学生疫情防控教育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协调处理学生中的突发事件,做好学生稳定工作;指导各学院做好学生心理疏导工作。
3.防控指导与后勤保障组
组 长:邓学成
副组长:王学军眭红亮韩政荣李志宏李世红
职责:主要负责研究制定春季学期开学防控具体措施;针对发热、咳嗽症状的疑似人员,指导各单位及时做好处置工作;指导各学院做好与患者接触的其他师生的排查工作和隔离工作;做好校园安全保卫工作和后勤服务保障工作。
4.宣传与网络信息工作组
组 长:刘翠荣
副组长:王慧霖白尚旺
职责:主要负责宣传报道学校针对开学、疫情防控工作采取的各种措施、效果;做好“健康天天报”系统统计汇总等;针对学生开学工作编写宣传教育资料,组织进行宣讲;做好舆情应对和处置工作。
5.教学组织与网络教育组
组 长:王枝茂谢刚
副组长:李 虹张学良
职责:按照上级和学校有关指示,作出各年级学生教学工作安排,并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及时对学生开学后的教学工作作出调整,负责组织安排未返校学生的网络在线教学、在线补考等工作。
6.家属区防控组
组 长:邓学成
副组长:眭红亮皇甫广寿李志宏李世红
职责:按照区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负责与社区进行相应对接,做好学校家属区疫情防控工作。
7.晋城校区防控组
组 长:师东海
副组长:李保英刘立功闫献国
职责:根据学校统一部署,对接晋城市各项要求,参照主校区有关工作安排,做好晋城校区学生开学前后有关疫情防控工作。
8.督导检查组
组 长:萧芬芬 李俊林
副组长:朱立人吴素萍 冯雪娟
职责:负责春季学期学生开学工作的检查验收;负责检查督促各项工作的推进落实;负责记录登记督查情况,编印下发督查通报;负责重点工作专项督查督办,对违反规定、工作不到位和推诿延误工作的提出批评和整改意见;负责提出对责任事故处理的初步意见。
(三)二级学院工作机构及职责
1.工作机构
各学院成立以书记、院长为组长,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分管教学工作副院长、分管研究生教育工作副院长为副组长,相关党政管理干部、教师、全体辅导员为成员的春季学期学生开学专项工作机构。
2.工作职责
主要负责贯彻落实学校领导小组下达的任务安排,配合各工作小组统筹组织本学院的各年级学生开学以及疫情防控工作。
二、开学前工作安排
(一)健康确认
1.通过“健康天天报”掌握教师(含外籍教师)、未返校学生返校前14天的可疑接触经历、出行情况和身体健康状况,建立相应工作台账,并通知其主动报告密切接触确诊或疑似病例情况,提醒不如实申报将负法律责任。台账的内容至少应包括:本人及共同居住人员身体健康状况、假期是否曾前往疫情防控重点地区、是否接触过疫情防控重点地区高危人员、是否密切接触确诊或疑似病例等。
校园食堂、安保、保洁、宿舍管理等后勤、保卫人员的籍贯、外出行程、身体健康等情况,要参照返校师生要求做好健康监测及隔离观察等工作。
牵头单位:人力资源处、学生处、研究生院、后勤管理处
配合单位:各部门、各学院
2.建立重点人员健康档案。对当前处于境外和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区等重点省市的师生员工建立健康档案及监测机制,全覆盖、无遗漏、精准掌握其在校内各院系、各年级、各班级分布情况以及返校前14天的健康状况。
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区的名单随时关注各省疫情通报,动态调整。
牵头单位:人力资源处、学生处、研究生院
配合单位:各部门、各学院
(二)物资储备
3.设立疫情防控工作专项资金,统筹抓好开学防疫、生活物资的储备供应,科学估算各类物资需求,保障学校正常运转。要根据疫情防控需要,根据学校规模、学生及教职工数量,准备充足的疫情防控物资,包括消毒设备、消毒用品、口罩、手套、非接触式温度计、测温枪、洗手液等。
牵头单位:后勤管理处、综合保障中心
配合单位:计划财经处
(三)隔离留观场所设置
4.设置相对独立的健康观察和管理场所,配备必需的防控设施和物资,做好隔离、留观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流程,以备人员出现发热等症状时立即进行暂时隔离。
牵头单位:后勤管理处、综合保障中心
配合单位:安全保卫处
(四)开展校园环境治理
5.开学前要全方位改善校园和周边环境卫生条件,对教室、宿舍、办公室、食堂、运动场馆、图书馆、洗手间等重点区域和所有场所进行全面消杀清洁,对校园内使用的空调系统和公共区域物体表面进行预防性消毒处理,提前检查维护水电气等设施设备,确保环境卫生、整洁、健康。要全面梳理入校、教学、活动、就餐、放学、住宿等各环节盲点和漏洞,及时加固薄弱环节、补上短板漏洞,做到无死角、无遗漏、无盲区。
牵头单位:后勤管理处、综合保障中心
配合单位:各部门、各学院
(五)开展安全隐患排查
6.在开学前重点对校舍、消防、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食品、校园周边环境重点部位和主要环节以及制度、责任落实情况等进行全覆盖、拉网式排查,查找学校安全工作方面的漏洞和事故隐患。对排查出的问题建立台账、细化措施、落实责任,全面整改到位。
牵头单位:安全保卫处、后勤管理处、综合保障中心
配合单位:各部门、各学院
(六)疫情防控专项培训
7.对校园防控一线的教职工开展疫情防控教育培训,确保全覆盖,使其尽快掌握新冠状肺炎的临床特征、诊断标准、治疗原则和防护措施,保证一旦有疫情能及时发现,避免漏诊、误诊。
8.要加强学校卫生管理员、志愿者、宣传员等校园防控队伍建设,做好流感、肺结核等传染病的防控和分类指导。要充分利用广播、宣传栏、校园网络、微博、微信等渠道,大力宣传公共卫生安全、传染病防治知识。
牵头单位:综合保障中心、党委宣传部、校团委
配合单位:各部门、各学院
(七)返校通知
9.起草并发布开学返校通知。主要内容应包括:学生返校时间、分批返校安排、暂不返校学生范围、返校要求和注意事项。各学院负责确定暂不返校学生名单和每名返校学生的班级、身份证号、具体返校日期,向应返且能够返校的学生发放返校通知。名单汇总后报学生处。
牵头单位:校长办公室、学生处、研究生院
配合单位:各学院
10.各学院(研究生院)对全体学生进行返校前视频安全教育,把返校要求和注意事项讲清楚、讲明白,确保每名学生对开学公告内容应知尽知。确保无学生提前返校,无暂不返校学生返校,按要求返校途中乘坐火车、飞机等公共交通工具全程佩戴口罩,自我防护到位。要提醒学生留存旅行票据信息、到校登记相关信息,填写并提交个人健康信息登记表。
牵头单位:各学院(研究生院)
(八)准备工作验收
11.按照《高等学校春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更新版)》等相关防控指南和技术方案,对学生返校前各项准备工作进行验收,不合格的要督促尽快整改,确保各项工作到位。
牵头单位:党委组织部、纪委办公室
配合单位:各部门、各学院
12.要加强学校与属地卫生健康部门、疾控部门、就近定点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沟通协调,继续落实任务包干包片、“一对一”确定定点医院、专业人员进驻学校指导等工作,形成教育部门、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医疗机构与学校“点对点”协作机制。
牵头部门:综合保障中心
配合部门:校长办公室
三、返校时工作安排
(一)学生返校安排
1.人员安排:学生返校安排坚持“五不返”原则,即:当前处于境外的学生暂不返校;近14天内与确诊(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史的学生暂不返校;近14天内有发热、咳嗽、胸闷、呼吸困难及其他呼吸道感染等症状的学生暂不返校;未接到学校返校通知的学生暂不返校;家在中、高风险区的学生暂缓返校。
2.返校时间安排:
本科生:省内学生3月2日报到;省外学生3月3日报到。
研究生:省内学生3月6日报到;省外学生3月7日报到。
本科生上课时间为3月4日(星期四);研究生上课时间为:3月8日(星期一)。
成人教育学院参照本工作方案自行制订成人学生返校复学、培训工作方案。
3.入校流程
学校在校门口设置国家政务服务平台“防疫健康信息码”(以下简称健康码)查验点、身份确认点、体温检测点和临时等候区。学生持有健康码“绿码”,经人脸识别通过、体温检测正常后方可入校。其中,从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直辖市为区)的低风险地区返校的师生须持有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返校后须实施14天健康监测。从省外其他低风险地区和省内返校的师生,须持有健康码和开学前14日天内未到过中高风险地区的行程码,并持续做好健康监测。
体温异常者,进入临时等候区,按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应急处置预案》执行。
要加强与交管部门沟通,适当情况下安排交警加强进校的引导,防止校门口交通拥堵,导致校门口在发生大量聚集情况。私家车辆、陪同人员非特殊情况不得进入校园。
牵头单位:安全保卫处
配合单位:综合保障中心,相关学院
(二)教职工、后勤服务人员返校安排
4.教职工、后勤服务人员确保在学生返校时已经返回学校所在地,并确认身体健康后方可到岗工作,严禁带病上班。教职工、后勤服务人员准入校园条件与学生一致。
牵头单位:教师工作部、后勤管理处
配合单位:各部门、各学院
(三)返校时的应急处置安排
5.落实防控责任制和联防联控制度。对接省、市、区疾控部门,确定主校区、南校区、晋城校区定点联系医院和专业疫情防控指导员,做到“一对一”、“点对点”对接,保证一旦有异常情况能及时发现和及时控制现场,快速果断处置,并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进行隔离观察和送定点医院检查、治疗。
牵头单位:综合保障中心 晋城校区管理委员会
6.做好学生思想教育引导和舆情处置工作,严防造谣惑众,及时发现和消除引发不安定的因素。
牵头单位:安全保卫处、党委宣传部
配合单位:各学院
四、开学后工作安排
(一)严格校门出入管理
1.返校开学后,学校实行至少14天的相对封闭式管理。以校区为单位,对于所有入校人员进行身份识别、信息登记、体温测量、健康码查验,车辆凭证进出校门。返校学生在开学两周内非必要原因不得出校,两周后确需外出的须严格履行请假报批手续。
牵头单位:安全保卫处、学生处
配合单位:各学院
(二)关注师生日常健康
2.执行日常体温登记制度。各部门、各学院对在岗人员要进行每天体温测量情况登记,承担教学任务的教师由所在学院负责登记。
牵头单位:人力资源处、学生处、研究生院
配合单位:各学院
3.各学院要通过“健康天天报”及时做好在校师生的健康监测,加强师生因病缺勤(课)管理,并指定疫情联络员负责师生晨午检记录。有关信息要及时向学校牵头负责部门进行报送。学生要自觉按照学校规定,加强自我管理和健康检测,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师生在校园内可以不佩戴口罩。
牵头单位:人力资源处、学生处、研究生院
配合单位:各学院
周密教学秩序安排
4.要认真开展“开学第一课”,宣传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疫情防控的重大决策部署和战略成果,教育引导广大学生厚植爱国主义情怀,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做到“强信心、暖人心、聚民心”。
牵头单位:党委宣传部、学生处、团委、研究生院、马克思主义学院
配合单位:各学院
5.开学后,学校按正常教学计划实施教学。非必要原因,不得组织大型室内集体活动。
牵头单位:教务处、研究生院、学生处、校团委
配合单位:各学院
6.校外实习实训由学校与实习单位对接综合研判后自主确定。确定实习实训的,要在学校、实习单位、学生三方签订健康保障协议后方可进行,所有学生的校外实习实训时间、进度、地点均要底清数明。学生不得去中高风险地区实习。
牵头单位:教务处、研究生院
配合单位:各学院
7.教室、自习室、图书馆、体育活动场所等公共空间尽可能开放,各场所负责单位要制定管理方案,合理设置人员密集度。
牵头单位:教务处、图书馆、体育学院
配合单位:各学院
(四)加强食品安全管理
8.学校食堂实行错峰用餐,就餐排队时与他人保持安全距离。
牵头单位:后勤管理处
配合单位:各学院
9.要加强餐(饮)具清洁消毒,加强食材存储、加工和销售等环节卫生安全管理。食堂工作人员工作期间全程佩戴口罩,穿工作服并保持清洁。要严格执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严把食品采购质量关,不得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材。尤其对食堂采购的冷链食品,要主动协调并配合有关部门进行采样、抽查和检测。严禁生食和熟食用品混用,避免肉类生食。要加强对校外供餐单位餐食查验。
责任单位:后勤管理处
(五)学生公寓日常管理
10.学生凭出入证进出公寓,严禁外来人员入内。学生在宿舍不聚集、不串门,做好日常卫生。
牵头单位:综合保障中心
配合单位:各学院
(六)师生其他日常生活安排(购物、洗浴等)
11.开学后,物业、洗浴中心与超市、快递等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各项要求,切实加强从业人员和服务对象的管理,强化工作场所消毒措施,做好异常情况处置。对所负责的区域、场所及门前三包范围内的卫生进行彻底清洁,消除卫生死角,保持干净、整洁的内、外部环境。
责任单位:后勤管理处
12.要合理设置快递收发点位,避免快递员和师生员工面对面近距离接触。
责任单位:后勤管理处
(七)与属地医院和疫情防控部门对接安排
13.要按照学校传染病防控联系机制,加强与属地卫生健康委对接,并联系确定好定点医院以及明确相关流程,在定点医院派出的驻校防控指导员指导下,设置完善的校内留观隔离场所,积极参与联防联控。
责任单位:综合保障中心
(八)应急和舆情处置
14.各部门、各学院如发现师生有可疑症状和异常情况的,要在第一时间采取佩戴口罩等防护措施,并按照要求向党委办公室和校长办公室进行报告,及时安排就诊,对密切接触者要及时做好隔离观察措施。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要将有关情况按照要求向疾病防控中心和省教育厅进行报告。
牵头单位: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综合保障中心
配合单位:各部门、各学院
15.如果出现确诊病例,要立即启动学校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并在上级有关部门领导和疾病防控中心的指导下,做好排查、消毒、密切接触人群的隔离观察等后续相关工作。
牵头单位:综合保障中心
配合单位:各学院
16.全校各部门、各学院要做好舆情处置工作,及时准确向全校师生员工传达上级有关部门的防控工作要求,密切关注师生员工关于疫情情况的有关言论,教育引导全校师生员工正确看待疫情防控有关情况,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对于返校隔离人员不轻视、不嘲笑,科学防控疫情,及时组织维护好开学秩序,营造良好开学氛围。
牵头单位:党委宣传部
配合单位:各部门、各学院
17.要做好应急值守工作。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要牵头做好学校值班值守督查工作。在疫情防控期间,各部门、各学院要严格执行“日报告”制度,按要求及时向学校相关部门报送疫情防控信息,各牵头部门将信息进行整理后及时向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进行报送,由校长办公室统一汇总,按要求报送上级部门。特别是出现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在病例诊断改变(包括疑似病例转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排除)、病人治愈出院或死亡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有关变更信息。
牵头单位: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
配合单位:人力资源处、研究生院、学生处、各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