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科技大学校长办公会组织与管理细则(修订)

作者: 时间:2023-10-24 点击数:

为推进依法治校,提升校长办公会工作效率,依照《太原科技大学章程》《太原科技大学校长办公会议事规则(修订)》,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一章 议题准备

第一条 拟提交校长办公会审议的议题须符合《太原科技大学校长办公会议事规则(修订)》所列议事范围(见附件1),各分管校领导和各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事项一般不提交校长办公会。

第二条 需提交校长办公会审议的议题须由分管校领导召集议题主办单位和相关部门进行充分研究论证。论证不充分的议题不得提交校长办公会。

其中,有关资金问题的事项,须财务部门参加论证;有关合同、协议等签订的事项,须有法律部门参加论证;专业性较强的重要事项,须经过专家论证;事关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须通过教代会或其他方式广泛听取师生员工意见建议;有关学校学术委员会职责范围内的事项,须经过学术委员会咨询、评定或审议;重要议题应在会前听取校长和党委书记意见并取得共识。有其它特别规定的从其特别规定。

第三条 提交校长办公会审议的议题,须明确提出建议方案,且无重大分歧。

第四条 议题准备须按照《太原科技大学校长办公会议题申请表》(见附件2)规定程序由各相关部门负责人签署书面意见。

第二章 议题提出

第五条 议题经充分研究论证后,主办单位正式向校长办公室提出议题。校长办公室秘书科负责人为校长办公会专职会务秘书。

第六条 对提交校长办公会的议题,均须由主办单位提供汇报材料。汇报材料主要包括但不限于:议题申请表、总体说明、具体方案、支撑材料及汇报PPT。

其中,议题申请表须经相关部门进行会签、分管校领导签字同意;总体说明包括但不限于议题背景情况(议题简述、研究论证情况、政策依据等)、需审议决定的事项、建议方案等;具体方案须准确规范;支撑材料须详实完备,有合法出处。

第七条凡属规章制度、政策性文件的议题,应先按照《太原科技大学规章制度管理办法》进行审批。经分管校领导审批同意提交校长办公会议的,可不再提交校长办公会议题申请表。

第八条 凡属招标采购事项的议题,应先按照《太原科技大学招标采购管理办法》进行立项审批。经分管校领导审批同意提交校长办公会议的,可不再校长办公会议题申请表。

提交校长办公会议审议的招标采购事项随政府集中采购限额动态调整,当前为年度预算内50万元(含)以上的项目、需要中期调整预算执行的30万元(含)以上的项目、未列入年度预算,须通过中期预算调整追加的10万元(含)以上的项目需提交校长办公会,其余项目不再上会审议,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汇报材料应按照规范格式印制(见附件3),以纸质稿和电子稿同时送交校长办公室。电子稿通过企业微信送交。

第十条提交校长办公会的议题一般应以PPT形式汇报。PPT须以电子稿形式一并送交校长办公室。各单位不得以PPT打印稿作为总体说明和具体方案进行汇报。

十一 议题提出时须标明议题承办人姓名、职务及联系方式。

第三章 议题审核

第十校长办公室对议题进行初审,对论证不充分、程序不完善、资料不齐全、方案不明确的议题,校长办公室将退回议题由主办单位重新准备。

第十对初审通过的议题,由校长办公室呈送校长审核。审核未通过的议题,校长办公室按照校长意见退回主办单位。

第十对校长审核通过的议题,由校长办公室将议题全部资料分送副校长及相关校领导参阅。副校长及相关校领导对议题有疑义的,应向校长说明,按校长意见另行处理。

第十审核通过的议题内容和材料,未经校长同意,不得私自改动和调整。各部门在校长办公会上的议题汇报内容须与会前提交审核通过的汇报材料内容一致。

第十分送副校长及相关校领导的议题材料应在校长办公会召开前至少1日前送达。副校长及相关校领导须在校长办公会召开前及时参阅议题材料。

第四章 议题审议

第十校长办公会原则上两星期召开一次,一般安排在星期二进行。临时召开的校长办公会须在会议开始时说明原因并在会议记录中备案。

第十校长办公会题由校长办公室拟定次序,报校长同意后正式通知。

第十校长办公会须按照事先拟定的议题及议题次序议事,一般不临时动议。临时动议需校长同意,并说明原因在会议记录中备案。

二十校长办公会由校长主持,校长不在时可授权副校长主持。会议程序一般为:主持人提出议题名称、议题承办单位部门负责人汇报、分管副校长补充说明、参会人员依次发表意见、主持人归纳总结并提出明确决议。

参会人员应围绕议题发表意见,条理清晰,言简意赅,不得讨论与议题无关的内容。

二十一校长办公会会务秘书于会前通知各参会人员参会,并全程进行会议记录。通知时应按议题顺序,合理安排到会时间。校长办公室另安排人员进行场外通知、候会和秩序维护等会务工作。会务秘书一般不得离开会议现场。

校长办公会召开时主办部门、协办部门相关人员及列席人员应尽量在本人办公室或校长办公室候会,按通知时点到会,不得安排校外活动。

第二十会议完毕后,会务秘书须及时整理会议记录,草拟会议纪要。会议纪要草稿经校长办公室主任审核后送校长定稿签发。签发后的会议纪要根据议题性质和内容,在指定范围内印发。

第二十会务秘书须妥善保管会议记录本、会议录音笔及相关音频信息,专人专柜保密保管。

查阅会议记录本须申请查阅部门负责人同意、校长办公室主任批准,由保管人代为查阅,其他人不得翻阅会议记录本。

会议记录本一般不得复印,特别情况的须请示校长同意,由保管人按指定内容复印。音频信息一律不得外传。

第二十与会人员须遵循保密原则,除按会议要求发布的信息外不得私传会议信息,不得在会后发表与会议决议结论不一致的意见。

第五章 决议执行

第二十校长办公会通过的决议,以纪要等文件形式或由会议主持人授权口头传达。校长办公室根据授权及时将会议内容向缺席人员通报。

第二十六条校长办公会决议、决定的事项,由与会成员根据分工负责的原则予以落实。

第二十七条校长办公会的决议由校长办公室负责督办。对决议的办理情况,校长办公室应及时将信息反馈给校长或校长办公会。

第二十八条 在情况发生变化或执行决议过程中出现新问题,不适宜或不可能按原决议执行时,应由分管校领导提请校长办公会进行复议,复议程序参照本细则议题提出、审核、审议程序执行。

紧急情况需临时调整原决议,须由校长在征求有关校领导意见后进行调整,但应在下次校长办公会上予以通报。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校长办公室每年定期整理、立卷、归档校长办公会相关资料,校长办公会议记录移交学校档案馆永久保存。

三十本办法由校长办公会授权校长办公室负责解释。

三十一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原《太原科技大学校长办公会组织与管理细则(试行》自行废止。

附件:1.校长办公会议事范围

2.太原科技大学校长办公会议题申请表

3.关于XXXXXX的事宜(文稿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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