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学校国庆假期安排及疫情防控有关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0-09-14 点击数:

全校各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委“慎终如始抓好疫情防控、未雨绸缪做好秋冬季防控准备”工作要求,根据新冠肺炎疫情和秋冬季传染性疾病等防控需要,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国庆期间学校疫情防控有关工作的通知》(晋教办函〔2020〕95号》等相关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学校国庆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 国庆假期安排

    1.学校定于10月1日至4日放假休息,共4天。10月5日到10月9日按照正常工作日上班上课,寒假时间相应延长。附属学校放假时间执行太原市教育局相关规定。

    2.从10月5日起,教职工作息时间调整为:上午8:00上班、12:00下班,下午14:00上班、18:00下班。教师、学生上午上课时间不变,下午上课时间为14:00,后续上课时间顺延。

    3.教务处根据放假时间提前做好教学、考试等有关工作安排。相关部门要将本通知安排及时告知师生及家长,便于师生及家长提前安排和及时调整国庆期间的学习生活计划。

    4.国庆期间,学生处、团委和各学院可通过组织形式多样的校园文体活动等方式,丰富师生校园生活,尽量减少师生外出。

    5.国庆期间,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值班制度,做好值班安排,并于9月30日(周三)下午17点前将假期值班安排表通过企业微信报校长办公室行政科。

    二、工作要求

    6.国庆期间,学校将严格管控校门,无关人员严禁入校。学生非必要不得外出,外出必须严格履行请假报备手续,且尽量避免跨省域长途流动,返校进门须查验行程码、健康码;教职工进出校门必须核查身份、查验体温,尽量不到人员聚集场所,不参加聚集性活动,原则上不到中高风险地区,不跨省出行,从省域外返回,需按学校驻地防疫规定做好自我观察,符合防控要求后方可返校。

    7.国庆期间,各单位要“一对一”精准掌握所有师生员工健康状况和行踪轨迹,提醒其做好个人防护。要认真细致做好在校师生的关心关爱、心理辅导和后勤服务各项工作,全力保障师生身心健康。

    8.国庆期间,各单位要统筹做好安全工作,要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并及时整改到位。安全保卫部(处)要进一步落实安全管理措施,强化监督检查,加强重点部位安全排查防护;后勤管理处、综合保障中心要做好水、电、气等后勤保障工作,切实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管理,保障学校正常生活秩序。相关学院要严格落实实验室危化品管理有关制度,确保师生生命安全。

    9.国庆期间,各单位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反对“四风”。有关单位要加强公务车管理,按时封存,积极开展车辆封存情况检查,严禁公车私用。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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