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络与策划
班集返校的,由班级返校负责人联络学院校友办或学校校友办,由班级负责人提出返校活动方案和班集通讯录,并向学院校友办、学校校友办备案,由学校校友办协调各相关学院和部门组织实施、提供服务。大规模校友返校的,返校活动方案由返校负责人、学院校友办、学校校友办协商确定后执行。
个人返校的,由个人联络学院校友办或学校校友办,并提出返校活动需求,并向学院校友办、学校校友办备案,由学校校友办协调各相关学院和部门组织实施、提供服务。
各学院或部门邀请回校进行访问、讲座、报告、招聘、产学研合作及其他活动的校友,由各邀请单位负责接待,需要学校校友办予以协助的另行提出。
迎接与座谈
班集返校的,一般须安排座谈会,座谈会视情况由校领导、学院领导、校友办负责人、昔日班主任(辅导员)、带课教师等参加,由学校校友办负责组织,学院校友办配合。由学院领导或学院校友办主持座谈会。
个人返校的,一般由学院校友办组织接待,视情况安排学院领导、昔日班主任(辅导员)、带课教师配合接待。
各学院或部门邀请回校进行访问、讲座、报告、招聘、产学研合作及其他活动的校友,按学校相关接待流程与规范执行。
参观与考察
校友返校需要参加校史馆、实验室、原住宿舍等的,由学校校友会分别协调学校档案馆、科学技术处、后勤管理处等安排。
资料与宣传
集体返校的,学校校友办赠送学校宣传册(片)、校徽等,学院校友办赠送学院宣传册(片)等。
个人返校的,除提供上述资料外,视情况另赠送纪念品等。
校友返校的宣传报道(网站、新媒体、电子屏),由学院校友办协调学院校友办和学校新闻部门负责。杰出校友返校的,协调学校新闻部门进行专访,并在专访中做好相关资料与信息收集工作。
返校校友须尽量向学校提供毕业照、活动照(含盒影)、通讯录及其他一些历史照片、实物供档案馆收藏。
交通与食宿
集体返校需要安排交通的,由学校校友办协调代为租赁;个人返校需要安排交通的,由学院校友代为租赁。集体返校需要安排食宿的,由学校校友办协调代为预定;个人返校需要安排食宿的,由学院校友办协调代为预定。代为预定食宿一般安排在校内。
集体返校需要在昔日食堂就餐的,由学校校友办协调后勤管理处负责。
各学院或部门邀请回校进行访问、讲座、报告、招聘、产学研合作及其他活动的校友,其交通与食宿按学校相关接待流程与规范执行。

附:校友服务指南
情况一:
结合学校校友工作校院两级管理服务体制,以班级(专业/年级)为单位组织的校友值年返校活动,聚会组织者可与学校校友办联系,由校友办协调学院校友办负责接待,或直接与毕业学院校友办联系沟通返校事宜。毕业30周年以上值年返校,由学校校友办协同学院校友办共同负责接待。
情况二:
知名校友等来校访问,其活动安排由学校办公室和校友办拟定,并负责接待。优秀校友来校讲座或与学校合作,由校友办配合相关部门接待。
情况三:
以个人名义回校看望、访问老师、同学、朋友且与学校没有公务联系的校友,校友办负责联络,由其所看望、访问的老师、同学、朋友做好接待。
情况四:
校友企业来校招聘,校友办负责联络,由招生就业处和校友办共同负责接待。
情况五:
各地校友会负责人因校友工作事务返校,由校友办协调有关学校领导和部门,按照学校有关接待标准共同接待。
母校竭诚提供以下服务
1.免费赠送每位返校校友校徽
2.免费提供学校宣传片(册)
3.协助制定返校聚会方案
4.协助免费使用学校和学院的聚会活动场所
5.协助邀请学校和学院领导参加有关特定庆祝活动
6.协助联系安排食宿及交通
7.协助联系参观校史馆及其他校内场所
8.协助联系昔日任课教师
9.协助利用网络公众平台寻找校友
10.做好校友返校的宣传报道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