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学校总值班室值班管理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0-05-13 点击数:


各学院(中心)、校区、处级单位:

为加强学校总值班室工作的规范管理,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转发<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务值班和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晋政办发[2012]44号)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就加强学校总值班室值班管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校实行全天24小时校领导带班和处级干部值班制度。当值处级干部必须全天候值班,保持联络畅通,不得出差、请假。因特殊事由不能值班的须及时向校长办公室提出,不得私自换班。学校总值班室和保卫处值班室合署值班,一般情况下由保卫处派人24小时定点值班。学校总值班室设在主楼一层103室,总值班室电话:6962516。

1.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等法定节假日及其他特殊情况下,严格执行24小时双人值班和领导干部在岗带班、值班制度。具体值班安排另行协调。

2.实行处级干部值班交接制度,交接班干部于每天上午8:00在学校总值班室当面互认值班情况并签字交接。交接工作时,当日值班干部须电话通知下一日值班干部接班。

3.值班人员须认真履行值守应急和信息报告职责,值班室人员接到突发信息后,须及时通知当值处级干部,当值处级干部及时向带班校领导汇报。涉及安全稳定突发事件的应按照学校相关应急预案处理。

4.校长办公室按照固定顺序编排干部值班表,并负责对值班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如发生联络不畅、信息缺失等问题,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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