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长办公室经费管理细则

作者: 时间:2020-05-13 点击数:


第一条 为规范校长办公室经费管理,严格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主动防范财务廉洁风险,保障工作正常运行,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 校长办公室经费使用实行勤俭节约、合理开支、保证重点的原则。

第三条 校长办公室经费遵循先预算、后支出的原则,根据学校预算工作安排,每年年初由各科室提出经费需求,经处务会议审议,形成校长办公室预算,报学校批准后执行。

第四条 各科室经费按照办公经费、业务经费分类管理,报销时各科室负责人为经办人,涉及登记、验收的本科室其他人员为登记人、验收人,本科室人员配置不足的按照校长办公室AB岗制度处理。

第五条 各科室经费要严格按预算执行,不得虚列、转移、套取资金。

第六条 各科室要根据工作推进情况,加快经费支出进度,不得拖沓延误,更不得漏报。

第七条 各科室建立账目登记制度,明确支出项目、事由和进度,账目登记本、表及其他资料列入校长办公室档案管理,每年分上、下学期进行两次统计、核对。

第八条 涉及校领导经费支出的,由各对口服务秘书办理手续。

第九条 校长办公室经费支出一律由主任审批,有特殊情况的要有书面授权。

第十条 校长办公室日常性、零星类的办公耗材采购统一由行政科负责登记、报销。

第十一条 由行政科统一办理经费报销,报销时必须资料齐全,事由清晰,有特殊情况的尽量备注详尽。

第十二条 各科室要加快经费报销进度,每月25日至月底集中办理报销手续,不得长期挂帐。

第十三条 经费使用情况要定期公开公示,一般于年初1月上旬在校长办公室网站上公示上年度经费使用情况。

第十四条 校长办公室支部书记、副书记对经费管理情况进行监督。

第十五条 校长办公室全体工作人员要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审计、财务、资产等部门对相关经济事项的检查、审计、监督和监管。

第十六条 校长办公室建立财务知识学习培训制度,每人每年至少接受一次专业的培训。

第十七条 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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