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充分发挥校长办公室的参谋助手作用,为校领导提供优质高效服务,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特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 对口联系工作人员的工作安排
(一)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为校长、副校长分别安排一名对口联系工作人员。
(二)对口联系工作人员要正确处理好办公室工作和校领导对联系工作人职责和范围的关系。
(三)一般情况下,校长、副校长的有关日常事务工作,由其对口联系工作人员具体负责联系处理。特殊情况由办公室主任统一协调安排。
(四)对口联系工作人员还应履行本人所受聘岗位的其它岗位职责。
第三条 对口联系工作人员工作职责
(一)协调所联系的校领导拟定和安排工作日程,并根据工作需要,提前做好有关准备工作。及时向办公室主任、副主任报告所联系校领导的工作日程安排。
(二)了解和掌握所联系的校领导分管各部门的工作情况,并根据工作需要提供相关信息材料。负责所联系校领导分管部门的工作协调、报文审核、信息沟通等。负责校领导有关文字材料的修改、校对、文件管理等工作,做到及时、准确。
(三)根据校领导安排,参加所联系的校领导主持召开的工作会议,并做好会议的准备、记录、服务工作,撰写会议纪要。
(四)负责所联系校领导会议的召集以及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和信息反馈工作。
(五)负责所联系校领导公务出差的联络、安排、票据整理等工作。
(六)本着热情、礼貌、周到、节俭的原则,做好联系校领导参与或主持活动的接待工作。
(七)收发和管理相关文件材料,做好校领导办公保密和会议保密工作,做好校领导交办的机要、保密事务。
(八)协助校领导管理、办好办公室公有资产和公务车辆调度等。
(九)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四条 校长办公室工作人员对口联系工作列入年度考核重点内容。
第五条 本细则从校长办公室处务会议审议通过后执行。
校长办公室对口联系校领导人员安排
校领导 对口联系工作人员
卫英慧 丁庆伟 王延波
王枝茂 王国波
李俊林 金 毅
邓学成 李向东
谢 刚 罗 丹
靳秀荣 罗 芳